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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增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0-03-31 16:53:16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专门从事健身房锻炼的,公司办理了3年期的年卡,客户预存了3年的费用进我公司账户,然后每月贵定上三节课,这样我请问下,

1、我们的预收款是在收到就要确认收入还是在客户开销售的时候确认收入?

2、确认收入是否有文件参考

3、预收款是否在年末无论是否提供了无忧都得转为收入

4、相关文件有那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因此 ,增值税方面,先收到款,在应税行为即服务发生的时间,需要缴纳增值税,先开发票的,开发票的时间为纳税义务时间。
会计方面收入的确认,按服务期间确认收入,参考会计收入准则。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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