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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涉税影响

2020-04-27 10:09:12
提出如下问题:
2010年,我公司城市公交企业,与一家广告公司签订公交车身租赁合同,广告公司在公交车身发布广告。按车辆数收取租金,交纳营业税。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后,仍然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取。请问:按原来的合同价格计税,是否存在将广告公司负担的税收转嫁给我公司?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可以与对方协商,原来的价格是含税价格还是不含税价格,如果是不含税价格,那么贵公司支付的金额可能就要高于营改增前的价格,具体还是由双方协商。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费,不存在转稼问题。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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