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开发某楼盘,配套建一幼儿园,该幼儿园产权属于开发公司,现应当地政府要求捐给教育局作为公立幼儿园,双方签订捐赠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确认捐赠折合2600万元 免除缴纳教育基金捐赠.(当地规定房地产销售须配套捐赠150元/平米的教育基金).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幼儿园的建造成本,可以在土增税、所得税清算中扣除吗?
捐 赠 协 议 书
捐赠方: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赠方:某某县教育局
为助推某某县学前教育发展,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将其所有的“欧洲城”楼盘配套幼儿园无偿捐赠移交安溪县教育局。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捐赠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幼儿园位于某某县城厢镇二环南路888 号,用地面积4800㎡,建筑面积5630.59㎡。捐赠方现自愿将产权无偿捐增给受赠方,受赠方同意接受并将该幼儿园设置为公办幼儿园,拟冠名“某某县第二十八幼儿园”(具体名称以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第二条 上述幼儿园主体工程(含室外装修)由捐赠方直接建设完成。捐赠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捐赠后将幼儿园建设用地红线图、工程设计方案图及施工图(含水电工程)等完整图纸资料及工程质量相关验收报告一并移交受赠方。
第三条 本捐赠属非附义务的捐赠,双方确认捐赠折合人民币 大写:贰仟陆佰万元 (2600万元),不开具捐赠票据。
第四条 捐赠方保证对捐赠的不动产具有完全处分权,力争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捐赠的幼儿园及附属物交付给受捐方,同时协助受赠方办理幼儿园不动产产权证书。
第五条 幼儿园于2020年秋季开始开园招生。幼儿园招生优先安排“ ”楼盘购房户子女入园。
第六条 受赠方按照协议约定不得擅自改变幼儿园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方的同意。
第七条 双方应当依法履行本协议。对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安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捐赠方及受捐方各执贰份。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该幼儿园的建造成本,可以在土增税、所得税清算中扣除。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