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票价由政府定价,公交票价与成本倒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8号公告,疫情期间我公司可享受公共交通服务免增值税。按税法有关规定,免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要转出。如果这样处理我公司就不需要享受此项优惠政策。请问:如何才能享受国家对公交企业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把好事办好?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国家出台此项优惠政策,涉及到的企业基本就不需要交纳增值税了,如果贵公司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那么可以不享受此优惠(此优惠需要企业备案),如果进项税额小于销项税额建议可以享受。即享受优惠又不想做进项转出处理,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到会存在涉税风险,建议谨慎处理。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