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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计入“在建工程”

2021-06-12 18:24:24
提出如下问题:
举例,筹建期间,固定资产50万计提的折旧10万计入“在建工程”,该固定资产50万已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对应的10万折旧未影响利润,是否还需在所得税前作纳税调增?

10万折旧后续会再被分摊至新的固定资产中,

假设1.新的固定资产可按500万以下一次性扣除,计提的折旧影响利润了再作纳税调增?

假设2.新的固定资产超500万不可一次性扣除,计提的折旧影响利润了如何再作纳税调增?

请解答并分别参照哪些文件,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首先固定资产50万已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不应再计提折旧。如果已经计提了折旧,应按错账进行调整。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不需在所得税前作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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