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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您好:因为企业所得税是按季交纳的,因此这个收入是指在这个纳税期间内的收入金额合计数。收入金额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