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业务流程:1:政府相关部门委托我公司作为建设主体负责道路建设工作,资金由政府筹措,我公司负责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待建设资金全部到位、具备施工条件后,安排施工。2:我公司负责招标、立项、与施工方签订工程合同,施工方开票给我公司。3:政府按照施工进度,付款到我公司,我公司收到款后再支付给施工方。4:政府按照工程概算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我公司管理费。
问题:管理费按照什么项目确认收入?过程中收到政府的工程款,及支付给建筑商的工程款是否需要确认为我公司的收入和成本?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管理费用属于公司的收入,应做营业收入进行帐务处理。公司取得政府拨付款项实际是属于代收代付方,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需要确认收入和成本,取得款项时做为其他应付款,支付款项时冲其他应付款即可。但是公司取得的管理费用是需要确认收入和成本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