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但实际取得贷款小于签订的合同(有银行借款借据),请问印花税按哪个做为计税依据?是合同还是实际取得的贷款额?文件依据?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