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老师:
C公司是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计划修建船闸,需要先在空地上面挖一条河道,挖方出来的石头计划免费给C公司使用。C公司是一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自产自销商品混凝土,选择简易计税,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C公司计划建一条机制砂生产线,把挖方出来的石头经过破碎、筛分后变成碎石和砂,碎石和砂又可以作为C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的原料,生产出来的商品混凝土又销售给A公司用于修建船闸。
问题:
1、如果A公司把挖方出来的石头免费给C公司使用,A公司、C公司分别需要缴纳什么税?需要像采购、销售业务一样签订采购、销售合同吗?
2、如果A公司挖方出来的石头废弃在那里,C公司把石头拉走自用,那么A公司、C公司分别需要缴纳什么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A公司把挖方出来的石头免费给C公司使用,A公司、C公司不需要缴纳什么税。
采购、销售业务一样签订采购、销售合同是否签订需要双方自愿。
如果A公司挖方出来的石头废弃在那里,C公司把石头拉走自用,A公司、C公司不需要缴纳什么税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