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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之间税务处理问题

2021-12-07 14:19:51
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老师:

C公司是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计划修建船闸,需要先在空地上面挖一条河道,挖方出来的石头计划免费给C公司使用。C公司是一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自产自销商品混凝土,选择简易计税,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C公司计划建一条机制砂生产线,把挖方出来的石头经过破碎、筛分后变成碎石和砂,碎石和砂又可以作为C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的原料,生产出来的商品混凝土又销售给A公司用于修建船闸。

问题:

1、如果A公司把挖方出来的石头免费给C公司使用,A公司、C公司分别需要缴纳什么税?需要像采购、销售业务一样签订采购、销售合同吗?

2、如果A公司挖方出来的石头废弃在那里,C公司把石头拉走自用,那么A公司、C公司分别需要缴纳什么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A公司把挖方出来的石头免费给C公司使用,A公司、C公司不需要缴纳什么税。

采购、销售业务一样签订采购、销售合同是否签订需要双方自愿。

如果A公司挖方出来的石头废弃在那里,C公司把石头拉走自用,A公司、C公司不需要缴纳什么税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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