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权益法确认收入和费用

2021-12-08 14:53:50
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老师!我们公司是按照权益法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如果我当年有预收先--开了发票给客户,当年确认的收入总额如果少于开票系统的金额,请问会对所得税有影响么?我是应该按照开票的收入来确定金额?还是按照权益发的金额来确定收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请问您说的收入是所得税收入、会计收入还是增值税收入,这三个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不一样的,请您描述清楚,以方便准确回复您。谢谢!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四)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提供劳务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请参考以上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结合您公司的业务来判断。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