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将房屋和个别设备对外出租给甲公司(主要是房屋),年租金50万元(合同中租金未分别列示房屋租金和设备租金,房屋租金占比重较大)。另外,合同约定甲公司负担我公司外欠的水电费供热费10万元,分5年交清。请问:1、我公司收到的租金50万元如何申报纳税?2、我公司收到甲公司负担的水电费供热费如何开票、财务和税务如何处理?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您单位要分清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的租金额分别按9%税率和13%税率开具发票,申报纳税。
2.从您单位合同的约定来看,属于转售水电供热费,按转售开具发票,申报纳税,会计按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