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主业为回收医疗机构使用过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加工处理,销售加工处理物,请问,1、回收医疗机构使用过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时,医疗机构不能开具发票,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可以像收购农产品类的企业自已申请开具发票吗?2、这样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什么相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回收医疗机构使用过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时,医疗机构不能开具发票
目前对于再生资源,直接收购是没有之前的优惠了,但对于自己回收回来加工,在加工环节还是可以享即征即退的,30%-70%。
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