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合作研发的财税处理

2023-05-31 16:31:31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研发机构,企业支付给合作高校的研发经费,对方应该给企业开收据还是开发票?若开发票,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吗?所得税的加计扣除怎么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需要开具发票,如果对方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可以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2、只要符合研发费用扣除规定是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1、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具发票,如果是研发费用可以直接开具产品研发服务费。2、依据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建议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对方开具明细单。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回复
您好:1、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具发票,如果是研发费用可以直接开具产品研发服务费。2、依据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建议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对方开具明细单。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