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公司股权

2023-08-29 12:10:26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

关于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公司股权,请教以下:

A、D、E、F为境内非上市公司

B是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大股东

C为香港公司(非上市),由境内非上市公司F投资成立

A为香港与境内合资居民企业,股东B、D也是境内居民企业,投资比例分别74%、1%,香港股东C投资比例25%。

A公司尚有未分配利润未分配给股东。

E公司与A公司为兄弟公司,股权结构相近,A公司在2019年有进行一次利润分红,并将分红款用于E公司增资,当时香港股东C有申报享受“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税预提所得税”。

如香港股东C将持有的内地A公司股份25%全部转让给大股东B,涉及到哪些税费?之前享受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税预提所得税”,是否需要做补缴税款等处理?

如股权转让,股权结构发生变化,A由香港与境内合资居民企业,转变为境内全资居民企业,对申报税收优惠、进出口、政府补助有无影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股权转让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2、之前享受的优惠政策不需要补税款。3、A公司变为居民企业后,税收优惠政策及政策补助等是否有影响主要看当政策,建议贵公司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再进行一下咨询。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