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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用分割的会计处理问题

2023-12-13 17:29:29
提出如下问题:
费用分割,不同的主体,共同承担一项费用,由其中一个主体,先垫付资金,然后向其他主体收回,垫付资金的主体给其他主体开发票,作为收入,为其他主体承担的费用,作为成本处理,比如电费分割、租金分割等。是否有这样的案例,或者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可以按照这种方式处理,有分割单,并且可以证明此项支出是由两个公司承担的相关文件或合同。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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