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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老旧项目,房屋出售如何开票

2024-03-14 11:31:13
提出如下问题:
属于老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如何开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一条明确,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且第二十七条明确,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营改增后试点建筑企业应将新老项目材料分开采购、财务分开核算、工程分开决算。如果未分开核算,要从高适用税率,而且老项目如果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产生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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