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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用于土地种植的设施

2024-03-17 16:17:2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2023年租赁土地用于种植,1、期间自己修缮管道用于浇水,相关材料劳务费用进行进项转出处理,销售农产品按照增值税免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按照所得免税处理,这样处理对吗?

2、2024年我公司不再租赁种植,自建管道等设施要进行转让,转让给个人,可以给个人开具发票吗?转让需要缴纳什么税费?税率各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3、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贵公司上述业务符合上述免税条件是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3、公司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为个人开具发票。4、销售自建管道属于不动产转让,增值税税率是9%,同时还会涉及到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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