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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税问题

2010-08-28 13:48:06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你好:

1、现在出口货物办理远期结汇的期限是在货物报关出口日后几天内有效?

2、出口货物因外方不能及时付款,超过出口日期210天,能否适用[2010]89号文件规定,继续享受退税?

3、如果不能享受退税,要视同内销,如果出口货物不能收汇满210天的日期为2010年9月1日,那我公司应该在什么日期进行纳税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在货物报关出口日后180天内有效。
2、可以适用[2010]89号文件规定,继续享受退税。但需报税务机关审核同意。
3、应在2010年9月15日前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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