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账务处理

2010-09-25 15:55:02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请问农产品出口企业,购进农产品时已根据农产品采购发票金额按税率计算,进行进项税抵扣,出口时还能免税吗?免税时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三种形式: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免税指免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退税指退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按出口退税率)。不退税指出口的货物在前一道环节是免税的,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不身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2、不与退税的货物其进项税转入出口销售成本.
3、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账务处理: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出口报关后: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出口销售收入
申请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同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出口退税率计算的应退增值税额之间的差额,转入出口销售成本
借:出口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