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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2011-11-18 12:10:1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决议将2010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我公司已按企业所得税法为外企股东代扣代缴10%的所得税,请问:未分配利润增资是用代扣代缴所得税后的金额增资,还是未代扣代缴前的金额增资。可否用未代扣代缴前的金额增资,为外企代扣代缴的税金形成负债,还是必须外企业将税款汇入境内后才能增资。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未分配利润增资是用代扣代缴所得税后的金额增资。直接扣除交税就可以了。比如应付红利100 交税10 增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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