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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分配2008年的利润如何纳税
2011-12-02 12:11:37
提出如下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分配2008年的利润需要纳税吗?如果需要,如何纳税。外商为香港企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01号)规定:
“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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