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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2013-01-23 12:28:38
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合并后,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全部转到合并企业,合并企业取得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需不需要交税,如需交税要交哪些税?(两家企业都在中山市)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请参考:
(1)、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51号
(2)、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3)、土地增值税:财税(1995)48号
(4)、契税:财税〔201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4号
(5)、印花税:财税(2003)183号
(6)企业所得税:财税(2009)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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