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进出口公司,存在商品和劳务兼营的情况。业务范围有商品销售(属于一般纳税人),商品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兼有代理进出口业务(劳务服务)的营业范围,开具服务业发票。如果实行营改增以后,这部分服务业发票也会变为增值税发票吗?具体税率为多少?会直接转为一般纳税人吗?还是商品销售为一般纳税人,服务业为小规模?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代理报关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税率为6%.
2、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3、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销售额、应税服务销售额,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4、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应当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不需要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