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与香港签定技术服务合同,我公司提供技术及劳务.所收外汇结汇后营业税及所得税交纳规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提供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属于境内提供劳务。这里强调的是劳务提供方为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其提供的劳务无论是否发生在境内,属于境内提供劳务。需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企业境外所得实行税收抵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