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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出口企业取得的海运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2013-05-30 21:41:0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出口企业支付海运费并从货代公司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按6%缴纳增值税,货代公司是从事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请问营改增后企业取得这样的海运费发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试点地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人,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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