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煤炭行业,设有洗煤厂。由于资源匮乏,现在我公司有一部煤需要从外部购买进行洗选,大部分煤是我矿生产后再洗选。请问:
1、我公司技术部门按洗煤煤种的发出量核算产量,请问外购的煤参与洗选后,产生的洗煤算产量吗?
2、资源税按销量计算时,请问外购的煤参与洗选后,产生的洗煤也计算资源税吗?
3、价格调节基金,按产量计算时外购煤应计算在内吗?
4、计算矿产资源补偿费时,收入*1%*回采系数,外购的煤经过洗选,其洗选煤销售的收入还用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外购的煤参与洗选后,产生的洗煤应该算产量。
2、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可抵扣政策中不包括煤。
3、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为非税收范畴,有关问题请咨询征收机关或代征的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