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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变更后的进项税抵扣

2013-10-09 18:22:54
提出如下问题:
纳税人名称由原带所在省名变更为不带所在省名,税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等其他信息均未变更,变更当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原名称是否可以抵扣,取得老名称的发票抵扣有没有时间限制? 如在税务营业大厅由税务局工作人员认证且准许抵扣的是否在以后做进项税转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企业变更税务登记信息,应尽快通知客户并取得开具新信息的发票,建议退回重新开具。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那只能与稽查人员沟通,没有其他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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