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收到用户的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费应缴什么税,在实务处理中我单位缴纳的是营业税,但是国税在税务稽查中提出应缴增值税,因为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国税提出的是否有依据,我们该如何应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规定,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因此,对供电线路的维修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