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属于运销公司,9月末去港口盘点,结果盘盈2万吨煤炭,10月末想在账务上做处理,请问:1、怎么确定盘盈存货的成本?2、税法上有什么规定?需要哪些手续具备后可以入账?;3、重置成本和公允价值有什么区别?4、会计准则上有哪些规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存货的盘盈: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价值作为入账价值。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2、重置价值:现在重新购置同样资产或重新制造同样产品所需的全部成本。重置价值是一种现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