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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申报

2013-12-09 21:51:44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

总公司如果在异地成立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总公司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时,财务会计报表是否要汇总分公司的报表,所得税申报表呢?

另一问题是,如果公司目前正在筹备一个大型工程项目,正处于可研阶段,其他批文之类的文件均无,为准备申报此建设项目而发生的一些费用是否可以计入项目前期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将来如果项目批准后进行资本化处理,可以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总分机构:
1)总分支机构不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缴纳。
2)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3)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设置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总账在总公司,分公司建明细账。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报表汇总为简单的合并,对冲内部往来、内部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

2、项目单独核算,费用化还是资本化依据项目上马的可能性大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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