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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派遣员工工资

2014-09-22 13:27:4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合作方(外商)是非居民企业,外商派遣至我公司5名员工,我公司发给这5名员工工资,并将该部分工资根据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汇至外商在中国的账户。请问,该行为有什么纳税风险和要求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九十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一百八十三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上述规定,你公司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税后工资汇入外商在中国的帐户。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如果你们双方公司签订有劳务派遣合同,而且你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对方公司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
专家回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之规定(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如果按该规定非居民企业有余额收入的,你公司应代扣代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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