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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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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土地使用税
2014-09-24 11:13:00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请问(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国税地字[1989]第13号)是否还在执行,如果执行的话是不是水电站除了文件中规定的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外,其他不用上交土地使用税(如沟渠、林地占地等),是否与今年颁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34号)冲突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冲突的地方执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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