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发生的运输费用中有关的原始单据未明确写明我单位名称的可以使用吗?(机打发票)主要是一些油费,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有普通的机打票,都没有写购货单位。有些只写着加油的车号,这些可以用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22日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特别强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特别是没有填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法律的规定是不允许空头发票的,但是在现实生活操作都不是很规范。我建议贵公司尽量减少不规范发票的入账,以减少风险。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