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煤炭企业井下支出,其中,首采工作面的支出是属于生产成本,还是固定资产?相关文件依据?
2、煤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井下发生相关支出如何区分是固定资产,还是记入当期经营成本,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或经验性的区分依据?
3、煤炭生产企业的煤已剩两年采完,但固定资产还有10年才能提完折旧,企业是否可应井巷工程和井下设备申请加速折旧?
烦请老师认真一点给我解答一下,上面我已问过此类问题,但回答的内容没有实质性可参照的东西,我一直是挺相信纳税人俱乐部的哟。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在没有采出煤之前的支出,应当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所以首采工作面应当计入固定资产。
2会计准则没有具体规定,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需要企业自己根据会计原则制定相关的制度,明确资产的范围。
3,可以,需要向税务机关打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