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进项税抵扣

2015-04-21 23:25:38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我们是电力销售企业,营业中收取的窃电罚款收入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并且已全额计提缴纳了增值税,购买反窃电物资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时,其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反窃电物资只要不构成不动产(即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进项税可以抵扣。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