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2011年成立准备建设电厂,至今已产生一些可研、设计、临建建设、相关管理费用等支出(都在在建工程中核算)。但由于电厂项目迟迟未获得审批,项目已停滞多年。今年预计有一笔利息收入(闲置资金拆借出去),因此拟将前些年筹建期间的费用一次转出进入费用。请问:1、有利息收入(非存款利息收入)是否能作为生产经营的第一笔收入?2、此阶段是否可以把筹建期间费用转出?3、筹建期间哪些费用可以当做开办费一次性转入费用?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项目在建期间的利息收入(闲置资金拆借出去),冲减筹建期间的费用。只要是进入到了正常的生产经营了.就可能把开办费转入到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的净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正常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如果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
而您公司这个项目一直没有获得审批项目已停滞。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