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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与电联动销售涉税问题

2017-03-22 16:01:1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有一电厂和焦化厂,与一钢厂计划签属合作协议,将电厂的电销售给其,并给予优惠,便由于电需要上网销售,电价不能降,所以需要在销售给他的焦炭上进行折价,每吨焦炭约降价15%-20%,请问这样操作有没有涉税问题?理由是什么?请问如何避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低于购入成本对外销售电价如果税务机关有疑议需要贵公司给予一个合理的理由,如果理由不够充分税务机关可能会按照电价实际外对销售价格要求企业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一般情况下只要理由充分应当是可以的。或者贵公司再与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一下。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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