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一、企业为激励员工,为公司高管进行干股分红:
1、什么叫干股?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进行干股分红如何在章程中约定?
2、高管不是企业股东,是否可以参与干股分红?
3、干股分红时,企业或原始股东是否需要与分红签定协议?
4、干股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收到一家煤矿支付的损毁公路补偿款,专用于修补受损公路使用,企业是否可以将收到的补偿款记入往来,待使用时将往来冲回?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干股一般是公司年末扣除全部成本,费用后所剩余的利润。2、如果分配人员不属于公司原始出资人在公司章程中是没有约定的,应当属于公司内部的一个约定。3、公司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分红协议。4、个人取得的分红收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5、公司取得的补偿款收入可以做为营业外收入入帐,这笔款不能做为往来款入帐。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您好:如果不是公司股东的话,应当做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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