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在2016年5月1日之前采购了一些直饮水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直饮水设备用于办公楼员工饮水、视频监控设备在厂区大门、生产经营活动厂房、食堂等均有安装,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了抵扣。这个符合抵扣规定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2018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
1、纳税人将企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以及增值税免征项目以及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2、纳税人企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3、纳税人企业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在产品或产成品所好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4、纳税人购买国家国务院财政及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不得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5、纳税人运输上述内容产品产生的运输费用以及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不得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