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有成立党支部,请问党支部组织党员活动费以及为党员购买书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税额吗?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企业发生的党员活动费及购买书籍费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属于以上不得抵扣的范转,是可以抵扣进项的。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