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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置设备税收优惠的问题

2019-03-16 17:22:32
提出如下问题:
关于煤炭行业除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设备”外还有没有其他行业税务优惠的政策法规,能否按享受“国产设备”抵税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上述设备的优惠目录。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您可以参考一下财税2009.166号文件规定。
专家回复
文件还有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9〕16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12-31 字体: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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