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增值税开票税率问题

2019-05-28 14:21:5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正处于基建期,为保证现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我公司从其他公司处购买水电供施工单位使用,我公司与现场施工单位的水电费按年结算,结算的水电金额从施工工程款中扣除,2019年5月份我公司与施工单位进行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9月份水电费的结算,我公司于本年5月份扣除相关水电费金额,为施工单位开具发票时是应该按照水电费所属期开具原税率电费16%、水费10%税率的发票还是根据最新的税率要求开具电费13%、水费9%税率的发票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应按照纳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应开具原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可以先和税务机关说明一下具体情况,看能不开具。如果不行只能按新税率开具发票了,但是对方单位是否同意还需要与对方单位协商。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