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光伏补贴电费是否属于中央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规定,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发现价格和补贴标准。…… 完善补贴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对光伏电站,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招标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按月全额结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立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中央财政按季度向电网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根据上述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收到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财政补贴资金即补贴电价,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企业应向电网企业开具收款凭证。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收到的补贴电价,应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