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准备在设立一个公司,总分公司均在一个市内,总公司在主城区,分公司在一个比较落后的县城,因该县城有个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就是地方留存部分全额返还,请问:1、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独立申报还是由总公司汇总申报,依据是什么?2、增值税及附加是在分公司所在地申报吗?3、分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享受优惠政策后,分公司研发人员及研发费用可以归属到总公司吗(因政策要求,总公司需要足够的研发人员和研发费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总、分机构需要分别进行申报。2、增值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3、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单位,因此发生的收入、成本、费用年末是要由总公司进行统一汇总计算,然后再由总、分机构根据分摊比例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