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集团计划对公司管理,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优化企业管理流程和管理方式。公司开展该计划的投入有:一支有一定规模的、涵盖IT、运营、财务及市场、生产、仓储、研发等部门业务人员的团队;埃哲森咨询公司、外部专家(独立个人);数字化硬件,如服务器、计算机、客户端设备;无形资产如专利、工业设计平台使用权等;问题:我公司开展数字化转型,可以匹配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四、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财税〔2011〕100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施行即征即退政策。嵌入式软件产品同理,计算软件销项基数时要扣除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额。
因此,税收优惠政策是根据企业的业务来判断的,依据您所描述,提供以上优惠政策,是否能享受以上优惠,企业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结合以上文件来判断,如还有不全面的地方,请再次提出,谢谢!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如您公司的业务不符合所列的优惠政策,则没有匹配的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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