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房地产公司只有一个项目,公司收到房屋预收款,还未到结转收入时间,请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能否按预收款的0.5%和业务招待费的60%孰低原则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未完工项目企业所得税应采用预缴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31号文件 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