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成立在深圳的外资独资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是香港有限公司,我们将向股东香港公司分红,需办理什么手续?深圳公司是否代扣代缴香港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否有相关的税务文件?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股东分红需要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2、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