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我公司为工业生产企业,2022年生产车间的生产线上有一项退火炉设备需要升级改造,简单说就在原退火炉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增加新的设备以提升环保标准,由于涉及到新旧设备的衔接,对原设备上一部分旧的零部件进行了更新。我公司将升级改造这部分新设备的价值计入在建工程,竣工后转单独转固定资产,设备销售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价400万元。我公司在核算时只将新投入的设备及辅料计入固定资产,并不包含旧设备的价值,新设备的主要功能是提升整条产线的环保标准。我公司将此固定资产作为新购入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性折旧处理,请问我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 2 。根据该准则,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包括 4 : 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财税〔2023〕37号文件规定,从2024年到2027年,企业在购进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时,可以一次性将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直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而不必一年年地进行折旧。贵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在税前一次性进行扣除,个人理解是可以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