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在11月26号培训中,老师提到其他应收款,关联方单位无偿借款,关联方怎么解释,有没有具体的标准或者条件才称为关联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这个问题很关键,判断关联方有明确的法定标准,核心依据是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 关联方披露》**。
一、 税法层面的关联方判定标准
税法界定关联方主要是为了防范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规避税负,具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构成关联方:
1、股权控制关系
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 以上;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 以上。
举例:A 公司持有 B 公司 30% 的股份,A 和 B 属于关联方;C 公司同时持有 D、E 公司各 30% 股份,D 和 E 也属于关联方。
2、资金、经营、购销等控制关系
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 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 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举例: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金额占甲公司实收资本的 60%,甲乙构成关联方。
3、高管或亲属控制关系
一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半数以上或者一名以上执行董事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此外,一方的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或双方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同为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也构成关联方。
4、经营控制关系
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二、 会计准则层面的关联方判定标准
会计准则的范围比税法更宽泛,除上述税法规定的关系外,还包括: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该企业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 关联方无偿借款的税务风险提示
1、增值税风险
一般纳税人企业之间无偿借款,视同销售贷款服务,需要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第十四条。
2、企业所得税风险
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若无偿借款导致一方少缴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可核定利息收入并要求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