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通过市场交易购得部分房产,这些房产目前给到员工居住,有两类均为集体宿舍,收取员工住宿费有两种情况:1、如果是4人以上的宿舍,员工不承担租金,免费居住,2如果是住2人,则按照250元一个月,请问这两种情况,如果缴纳增值税与房产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你公司购置房产作为员工集体宿舍,无论是免费提供还是低价收费,都属于为员工提供非经营活动的住宿服务,均无需缴纳增值税,但需注意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房产税需根据房产自用或出租的情形分别计税,具体如下:
1、增值税
免费提供 4 人以上宿舍: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单位为聘用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你公司免费提供宿舍给员工居住,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同时,该房产专用于员工集体福利,其购置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收费提供 2 人宿舍:即便向员工收取每月 250 元的费用,该行为本质仍是为内部员工提供住宿福利,并非面向市场的经营性出租行为,同样属于非经营活动,无需缴纳增值税。且因房产用途为员工住宿这一集体福利,其相关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2、房产税
免费提供 4 人以上宿舍:该情形下房产属于企业自有自用(用于员工集体福利),房产税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 后的余值,具体减除幅度由你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适用税率为 1.2%。例如你公司该类宿舍房产原值 100 万元,当地减除幅度为 20%,则每年需缴纳的房产税为 100×(1 - 20%)×1.2% = 0.96 万元。
收费提供 2 人宿舍:此行为属于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24 号),可减按 4% 的税率从租计征房产税。若你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小型微利企业,在减按 4% 税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房产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比如某 2 人宿舍年收取租金 3000 元,常规情况下每年需缴纳房产税 3000×4% = 120 元;若符合减半优惠条件,则实际缴纳 60 元。
此外需注意,2026 年 1 月 1 日新增值税法执行后,单位为员工提供服务将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届时上述增值税处理规则可能发生变化,需留意政策衔接要求。